在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一般是按照50元/天计算。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